很多人发明创造了一项新鲜事物之后,都会去专利局申请专利保护,但是申请专利并不是一件简单是事情,有时候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况。那么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什么内容?下面福尔摩思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什么内容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依下述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向专利权人转送无效宣告请求的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

  3、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合议审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对无效宣告请求正式审查。

  4、合议审查组在审查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呵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5、合议审查组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成立,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部分成立,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若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不成立,宣告维持专利权继续有效。

 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什么内容 

  二、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三、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

  1、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2、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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