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是进行专利保护的最有效的方式,专利的实施方式也有很多种,有一种就是独占实施许可,意思是只可以一个人使用,那么独占实施可以有多久呢,就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时限、专利实施许可种类、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况,以下由福尔摩思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时限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我国1984年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加异议制,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取消了专利申请的异议制,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之日即专利授权之日。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时限 

  二、专利实施许可种类

  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有四种类型,它们是:

  (一)独占许可证,即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与此同时,不仅专利权人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以同样的方式实施该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

  (二)独家许可证,也称排他许可证或全权许可证。是指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有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的排他实施权。

  (三)普通许可证,即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与此同时,专利权人不仅自己可以实施该专利,而且可以再允许第三人实施。

  (四)分许可证,是指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再许可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一种许可证形式。

  三、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第五十一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以上就是由福尔摩思小编编辑整理的与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时限相关的法律知识,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福尔摩思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