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是在员工的试用期期间。但是也有例外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试用期间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现在就跟着福尔摩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间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如果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合法的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的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合法辞退,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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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辞退补偿计算方式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福尔摩思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试用期间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福尔摩思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