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何开具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用人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才能避免劳动者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何开具?接下来由福尔摩思咨询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何开具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同志与我单位签订号,自日至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现因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要求单位开具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

  1、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2、根据《劳动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部门投诉处理或委申请仲裁解决。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何开具

  二、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也可以放心,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但是如果你没有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我国《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功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以上是福尔摩思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何开具的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一般由一张A4纸写明上述法条要求的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福尔摩思咨询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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