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有效,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表示的是个人真实意思时,协议仍具有约束力。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包括竞业禁止的范围、竞业禁止的期限等。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

  一、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是否有效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有效。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

  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竞业禁止的范围。即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

  2.竞业禁止的期限。福尔摩思提醒您,竞业禁止应当约定一定的期限,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劳动者的就业受到一定的限制。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大多数为3年。除此以外,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约定。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补偿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利益损失。

  三、竞业禁止协议如何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用人单位主动解除。

  3.用人单位违反竞业协议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