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注册必须要提前准备好,如果准备不充分,在注册过程中很有可能需要反复提交材料。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申请时间有何要求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福尔摩思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专利申请时间有何要求

  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其主动修改时机不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

  (一)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二)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三)另外,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于要求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际申请,可以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主动提出修改。

  (四)对于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国际申请,可以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对申请文件提出主动修改,即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仍然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规定“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需要在该期限内缴纳的费用有优先权要求费和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序列表)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专利申请时间有何要求 

  二、错过主动修改机会还能再修改了吗

  不是,还有机会,如果申请人错过了前面提到的主动修改时间,也是有修改机会的,那就是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即可进行修改,但必须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也就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只是,相对于主动修改,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修改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区别。例如,在主动修改时,根据说明书的记载而增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按照按照通知书的要求修改时则一般是不被允许的。

  当你发现你的申请文件存在不时,如果不及时进行主动修改,也是会影响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甚至影响后续的专利授权。因此,要好好把握主动修改时机。

  三、主动修改是否有范围限制

  有,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另外,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有关规定,不论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属于主动修改还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都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如果修改的内容与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则这样的修改不能被允许。

  以上就是福尔摩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利申请时间有何要求”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申请专利注册必须要准备好相关技术材料。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福尔摩思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